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“防汛抗旱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
各市农机局(农委):
为积极有效应对2018年防汛抗旱复杂严峻形势,增强公众防汛抗旱主体意识,积极引导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,持续增强社会公众防汛抗旱主题意识,倡导提升灾前预防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,展现新时代防汛抗旱新作为,按照2018年全区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,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今年5月在全区开展“防汛抗旱宣传月”活动。为配合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《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“防汛抗旱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桂防指办〔2018〕57号)文件要求,积极参与“防汛抗旱宣传月”活动,结合农机防汛抗旱工作,开展宣传活动。
二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,结合工作实际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针对性地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、短信、传单、标语、海报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三、请各市农机局(农委)于6月5日前将本地区的宣传月活动月总结报送自治区农机局监督管理处。
联系人:孙晓玲 联系电话:0771-5641291
电子邮箱:38678036@qq.com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“防汛抗旱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
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2018年5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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